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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进“高墙” 实质化审查促公正

【字号:    】        时间:2023-03-15      

   “今天的听证会主要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焦点集中在对于考核期内3次严重违反监规纪律均被扣20分及以上的罪犯,是否可以认为具体悔改表现,是否能够减刑……”

为依法公正办理减刑案件,进一步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2023年3月14日,沙洋地区院在范家台监狱高墙内召开公开听证,就罪犯范某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听取各方意见。


罪犯范某某因涉毒犯罪被判处十八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元。该犯财产性判项已执行完毕,在本次考核期内获得五个表扬,但是累计扣分76分,其中,2019年9月因不服民警管理被扣20分,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两次因挑衅他犯被扣20分。

因案件涉及对罪犯范某某是否具有悔改表现的认定问题,为提升听证实效,此次听证会特别邀请了荆门市人大代表方季红、沙洋县政协委员刘丽、律师田勇作为检察听证人员,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让检察办案“晒”在阳光下。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认为罪犯范某某虽然有三次违纪行为,但经过监狱民警的教育引导,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之后长达两年的考验期内,严格遵守监规纪律,并通过积极参加教育、劳动改造,又获得了三个监狱表扬的行政奖励,可以说明其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范某某呈报减刑,但从严降幅一个月,以示惩戒。

刑罚执行机关介绍了范某某的三次违纪经过、财产刑履行情况以及一贯改造表现,并出示了相关证明材料。罪犯范某某的管教民警和同改罪犯也来到听证会现场,对范某某的改造表现分别进行了陈述。


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分别向罪犯范某某、管教民警和同改罪犯进行了细致提问。随后,三名听证员经过评议,就该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了评议意见,“检察官对该案的调查核实十分详细,适用法律准确,提出降低一个月减刑幅度的意见非常合理,既能对严重违纪的罪犯予以惩戒,起到教育引导的作用,又结合罪犯的实际改造表现,保障了其正常获得减刑的权益,能够最大程度释放司法温度”。

“非常感谢检察官和听证员对我减刑案件的关心和重视,通过这次听证,我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改造,做到零违纪。再次感谢检察官和听证员能同意我此次减刑”,罪犯范某某在最后陈述道。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沙洋地区院在严格落实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有关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检察听证,不断提升减刑案件办理质效。同时,检察听证进“高墙”,与减刑罪犯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充分开展释法说理,解答罪犯减刑困惑,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又教育引导罪犯积极改造,向社会输送更优质的“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