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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积极履职守公正,细微之处见担当

【字号:    】        时间:2022-04-14      

 

  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广华监狱检察室由三名年轻的干警组成,他们朝气蓬勃,奋发进取,在检察工作中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将公平正义的光芒照进高墙内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广华监狱检察室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做好巡回检察工作,周密落实省院部署,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工作安排。“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他们在做好监狱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监督工作也毫不松懈。对收监工作全程现场监督,对新入监罪犯档案材料逐人审核,守好监狱“入口”关;对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都提前进行档案审查,进行出监谈话,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目前已进行收监检察监督16次,累计审查入监档案、出监档案共计1500余份,进行出监谈话1000余次,从中发现刑期计算错误案件7件。驻广华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守人民情怀,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落实到检察监督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义,彰显了检察监督的力量。 

  检察人员在办理刑期计算错误案件过程中,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对每一份卷宗进行严格审查,对每一个日期、每一段期间进行仔细计算,反复核对,不但发现刑期计算错误造成罪犯多关押的情况,也检察出刑期折抵不当罪犯少服刑的现象。通过他们的努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了刑罚统一正确实施。 

  如某区人民法院将刘某某监视居住期间共计158日折抵刑期79日,但刘某某涉嫌的非法持有枪支罪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我院随即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证实刘某某未被采取指定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不应折抵刑期,原审法院在刘某某刑期计算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违法行为。驻监检察室人员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至某区检察院,该院经审查后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使罪犯刘某某的刑期被依法纠正,杜绝了提前出狱的情况发生。 

  驻监检察室人员在对王某的档案进行审查时,发现罪犯王某于2016年5月17日进行抢劫作案后潜逃,同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该案经过法院两次审判,均未将王某抓获之日进行刑期折抵,造成王某刑期计算错误。检察人员随即将该线索移送相关检察院并迅速联系法院对刑期依法进行纠正。王某在出监时握住驻监检察人员的手激动的说道:“我能够提前重获自由,全靠检察官的细心与负责,虽然只是提前一天出狱,但这一天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这一天让我感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守法公民!” 

  通过这几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的办理,让驻广华监狱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得到了有效历练,迅速成长起来。作为一支年轻的检察队伍,他们充满活力、团结协作、不惧困难,勇于奋斗,用自己的行动和汗水践行了检察人员的初心和使命。同时也彰显了刑事执行检察机关在日常监督办案中,恪守公平正义的准绳,扎实履行监督职责,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中担当作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案监督传递司法温情和关怀,让刑事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彰显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作者:郭强)